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豫卫法规〔2024〕3号 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河南省疾病预防控制局 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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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:2024-02-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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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省辖市、济源示范区卫生健康委,航空港区教卫体局,南阳市中医药发展局,省直医疗卫生单位、机关各处室: 按照《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》(省政府令第169号)规定,省卫生健康委、省疾病预防控制局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。决定继续有效160件(含应予修订26件),失效20件,现予以公布。 附件:1.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.应予修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3.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024年2月19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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